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公告
茲聲明如下:
一、本人與陳嘉峰之合夥關係已於2012年12月4日結束,至今
因故難以進行清算。
二、獨木舟學校已因雙方拆夥而關閉、消滅, 陳嘉峰依法即不得再使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活動。
三、存放於原獨木舟學校建物內之器材、設備等,均為合夥財產,因
清算尚未完成,故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以免增加清算困難。
四、本人就陳嘉峰與 洪雅莉惡意挪用合夥財產、妨害清算之行為已提起刑事告訴,故就陳
、洪使用合夥財產之邀約,請大家審慎以對。
黃立安 謹啟 082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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