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公告

茲聲明如下:
一、本人與陳嘉峰之合夥關係已於2012年12月4日結束,至今因故難以進行清算。
二、獨木舟學校已因雙方拆夥而關閉、消滅, 陳嘉峰依法即不得再使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活動。
三、存放於原獨木舟學校建物內之器材、設備等,均為合夥財產,因清算尚未完成,故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以免增加清算困難。
四、本人就陳嘉峰與 洪雅莉惡意挪用合夥財產、妨害清算之行為已提起刑事告訴,故就陳、洪使用合夥財產之邀約,請大家審慎以對。

黃立安 謹啟 0829/201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