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金山獨木舟學校仍尚未清算


真是的,隔了這麼久時間我竟然還是要說,拆夥清算這事仍舊沒個交待,
正確的說,根本沒進展。

拆夥不就是債務、財產、現金分一分就好?
但陳嘉峰就是遲遲不面對,
對於積欠合夥及我個人的金錢視而不見,真是我望塵莫及的功力。
即使檢察官認為你沒有犯罪而是民事糾紛,
也改變不了你變賣合夥財產入個人戶頭、霸著馬祖中山國中的船不交貨、
以及不肯面對拆夥清算的事實。
偵查庭上的滿口謊言,上天很清楚。
不肯面對清算、把我所出資的原金山獨木舟學校換個鎖換個名字就據為己有繼續經營,
更是昭然若揭。
偷了東西老師不處罰,偷東西就是對的嗎?

目前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我也很清楚不論做人做事法律都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你認識我、認識原本的獨木舟學校,
那麼這個尚未清算的空間,你去使用對我來說就是呼我巴掌,是一根刺,
雖然走到這步田地也只能說是自己的責任,
而好好的空間不用多麼可惜的論調我也聽太多,(空間當然好,硬體就花了200多萬)
大家自由的立場認定我也能理解,
不過就是錢嘛。

但對我來說,那是刺。

我更加確認和這種人共事三年真是我人生最大的恥辱,
想到自己在這三年的面目可憎就毛骨悚然...

即使在目前民事訴訟對方始終如一的擺爛,
連個法官要求的出資多少的證據都提不出來,
(當然要擺爛嘛這樣才可以繼續用金山的空間呀,才可以不用清算不用還錢,
反正民事就是花時間,先用先贏嘛)
我也會盡我最大的努力,
完結這件事。

事情不是放著不處理就會解決,
學校也不應該是換了鎖先佔先贏,
陳嘉峰要拿合約書拿來說嘴我就公告我匯入合夥的500多萬金流。

所以對我來說,那是刺。

不過也因為遇到這種事,讓我深刻體會到自己是幸福的人,
我從來不需背負在法庭說謊的內心責難,
我有家人挺、有朋友罩,
我有許許多多喜愛的人事物,
實在有福氣!
謝謝這段時間一直在我身旁的你們。
謝謝!(抱~)

黃立安
2014.7.30

這種穢氣的事,要配一張我家黃蘇洛平衡報導一下,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