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9日 星期一

高等法院判決之一

一路打官司打到現在超過五年了, 這個還款的案子2016年5月高院已定讞, 雖然可以預期對方不會還款, 還是記錄在這裡, 給自己加油一下。
之一, 因為還有其他持續進行中的刑事民事案件還在努力。

高等法院判決書: https://goo.gl/vbtgAX
(判決書的法律術語實在是有看沒有懂,  總結一句白話文就是高院判外展探索(股)公司和陳嘉峰要返還共計300多萬。)

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

金山獨木舟學校仍尚未清算


真是的,隔了這麼久時間我竟然還是要說,拆夥清算這事仍舊沒個交待,
正確的說,根本沒進展。

拆夥不就是債務、財產、現金分一分就好?
但陳嘉峰就是遲遲不面對,
對於積欠合夥及我個人的金錢視而不見,真是我望塵莫及的功力。
即使檢察官認為你沒有犯罪而是民事糾紛,
也改變不了你變賣合夥財產入個人戶頭、霸著馬祖中山國中的船不交貨、
以及不肯面對拆夥清算的事實。
偵查庭上的滿口謊言,上天很清楚。
不肯面對清算、把我所出資的原金山獨木舟學校換個鎖換個名字就據為己有繼續經營,
更是昭然若揭。
偷了東西老師不處罰,偷東西就是對的嗎?

目前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仍在進行中,我也很清楚不論做人做事法律都只是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你認識我、認識原本的獨木舟學校,
那麼這個尚未清算的空間,你去使用對我來說就是呼我巴掌,是一根刺,
雖然走到這步田地也只能說是自己的責任,
而好好的空間不用多麼可惜的論調我也聽太多,(空間當然好,硬體就花了200多萬)
大家自由的立場認定我也能理解,
不過就是錢嘛。

但對我來說,那是刺。

我更加確認和這種人共事三年真是我人生最大的恥辱,
想到自己在這三年的面目可憎就毛骨悚然...

即使在目前民事訴訟對方始終如一的擺爛,
連個法官要求的出資多少的證據都提不出來,
(當然要擺爛嘛這樣才可以繼續用金山的空間呀,才可以不用清算不用還錢,
反正民事就是花時間,先用先贏嘛)
我也會盡我最大的努力,
完結這件事。

事情不是放著不處理就會解決,
學校也不應該是換了鎖先佔先贏,
陳嘉峰要拿合約書拿來說嘴我就公告我匯入合夥的500多萬金流。

所以對我來說,那是刺。

不過也因為遇到這種事,讓我深刻體會到自己是幸福的人,
我從來不需背負在法庭說謊的內心責難,
我有家人挺、有朋友罩,
我有許許多多喜愛的人事物,
實在有福氣!
謝謝這段時間一直在我身旁的你們。
謝謝!(抱~)

黃立安
2014.7.30

這種穢氣的事,要配一張我家黃蘇洛平衡報導一下,喵的:)


2013年11月18日 星期一

聲 明 書


就近日陳嘉峰諸多不實言論與行為,本人謹駁斥並聲明如下:

一、本人與陳嘉峰先生間之合夥事業,自民國101年12月4日兩人同意解散以來,因陳先生之拖延阻擾,至今雙方尚未清算完畢,就合夥相關業務之存續與經營權歸屬,亦未達成任何協議。

二、因合夥清算程序難以進行,而陳嘉峰又隱瞞合夥解散之事實,持續對外以合夥名義運作營利,故本人基於維護交易安全及雙方清算權益,先於102年5月以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校長之名義,於網路公告並於校址大門上張貼告示,宣佈學校暫時停止營運。

三、然陳嘉峰竟數度撕毀本人張貼之公告;持續無權處分、藏匿未經清算之合夥財產;並屢為損害本人名譽之發言;又與洪雅莉占用本人所架設之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臉書專頁,剝奪本人之管理員資格。就此,本人均已循司法途徑對陳嘉峰等人追究責任。

四、近日陳嘉峰先生竟逕自以部落格及臉書粉絲專頁等方式(http://taiwankayak.blogspot.com/),除隱諭「合夥已清算了結、黃立安已退出經營」外,更自命負責人,擬以學校恢復營運之名公開招生,並欲繼續使用尚未清算完成的合夥財產(包含學校軟硬體設備)以營取私利。就此,本人謹聲明如下:

  1. 因合夥清算遲滯不前,而「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之存廢及營運等,雙方仍未達成共識,故陳嘉峰片面宣告就任該校負責人及恢復該校營運之行為,應屬無效並嚴重侵害本人權益,本人已完成蒐證將一併追究其責。
  2. 於本人與陳嘉峰間合夥清算完結前,請任何個人或公司行號切勿輕信陳嘉峰之片面說辭,以免權益受損。

五、因本人對合夥所屬外展探索公司、黑潮雅客公司及臺灣獨木舟海洋學校等,擁有超過四分之三之投資,本人對合夥清算之進行與結果自應更加留意,並已依序對陳嘉峰等人提起民、刑事訴訟。今後倘合夥清算得以了結,本人必將其過程及結果公告周知,以昭誠信。


                                                           外展探索股份有限公司隱名合夥人、
                                                           黑潮雅客有限公司清算人、臺灣獨木舟海洋學校校長             
                                                           黃立安 謹啟 11/18/2013

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公告

茲聲明如下:
一、本人與陳嘉峰之合夥關係已於2012年12月4日結束,至今因故難以進行清算。
二、獨木舟學校已因雙方拆夥而關閉、消滅, 陳嘉峰依法即不得再使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活動。
三、存放於原獨木舟學校建物內之器材、設備等,均為合夥財產,因清算尚未完成,故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以免增加清算困難。
四、本人就陳嘉峰與 洪雅莉惡意挪用合夥財產、妨害清算之行為已提起刑事告訴,故就陳、洪使用合夥財產之邀約,請大家審慎以對。

黃立安 謹啟 0829/2013

2013年5月22日 星期三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公告


茲因本人與陳嘉峰先生之合夥事業已於2012年12月4日經雙方合意解散並歸於消滅,合夥所屬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亦自即日起關閉,不再提供任何服務。

校長(即合夥清算人)黃立安謹啟 05/22/2013

2013年5月9日 星期四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公告



台灣獨木舟海洋學校與黑潮雅客有限公司(代表人黃立安)、外展探索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陳嘉峰)三者,目前正進行合夥解散清算作業。故於清算完成前,除黑潮、外展公司均應依法停止營業行為外,學校亦不開放、不進行任何課程與相關活動。

謹此公告


               校長(合夥清算人)黃立安謹啟 0509/2013